一、合同的标的物
1、合同所列货物价格全部为含税价。
2、货物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多退少补,交收完成后通过提交货损进行二次结算。
3、质量标准以合同标的物的约定为准,货物计量以到货的过磅数为准。
二、 交货时间及方式
1、选择配送方式的由供方配送,供方收到需方全额货款后24小时内,安排货物配送,具体程序和方式按《中国化学品交易网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执行。
2、选择自提方式的由需方自提,供方收到需方全额货款后24小时内,将货权转移至需方或在需方发起提货申请后向仓库出具提货通知单,具体程序和方式按《中国化学品交易网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执行。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质量标准以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有异议,须在货权转移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供方不予受理。
四、仓储及其它费用承担
1、卸车费用。货物配送至目的地后由需方安排卸车,产生的卸车费用由需方自理。
2、由于需方未及时提交配送申请或配送申请信息有误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3、货物配送至目的地后由于需方原因未能及时卸车的,由需方赔偿运输公司相关费用。
五、付款时间
1、需方通过交易平台下单后需冻结保证金,保证金比例按交易详情中规定的比例确定;
2、需方应在保证金冻结后1小时内支付剩余货款,已冻结的保证金充抵货款。
六、发票开具
货物配送至需方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和开票,货款多退少补,货款及配送费开具增值税发票,服务费单独开具服务费发票。
七、违约责任及处罚
买方因逾期打款导致合同失效1次,将被交易平台认定为恶意锁货;每月累计达3次,交易平台将冻结该买方会员的交易权限。冻结状态将在下一个自然月重新开通。